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

吃了張足球賽的黃牌

根據國際足聯的賽例,
如果球員出現七種犯規中的任何一種,
將被裁判警告並被出示黃牌,
雖然被罰球員仍可在場內繼續作賽,
若球員在球季內的比賽累積某個數量的黃牌數目
會被作出停賽處分。

於是,
最近規錨女士吃了一張人生足球賽的黃牌,
在人生上半場就拿了這張嚴重的違規警告,

對於向來中規中矩的我,
是個打擊,
心情自是懊惱沮喪,
把黃牌原因撈出來細細檢視,
只能說老天對我這規錨之人還蠻善待的,
觀音媽出示的丁酉籤詩
『欲去長江水闊茫,前途未遂運未通,
如今絲綸常在手,只恐魚水不相逢。』
說實在的,
在臺灣,人生上半場就吃了一張黃牌,
真的太對不起這一路奮鬥來的台灣人,
也許對我這種咬牙鐵齒個性的人,
未嘗不是件強迫改變的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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